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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街道机构改革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自查评估报告

区委改革办:
  根据区委改革办《关于开展街道机构改革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调研评估的通知》有关要求,xx街道照“三定规定”和调研评估主要内容进行全面自查,现将自查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三定规定”落实情况
  (一)街道领导班子配备基本到位。目前,街道核定行政编制10人,现有行政编制8人,缺编2人。街道党工委委员5人: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xxx,党工委副书记xx,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xxx,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xxx,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副主任xxx。另有人大工委主任xxx,办事处副主任2名:xxx、xxx。
  (二)街道中层干部已按“三定规定”调整到位,各内设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已严格按“三定规定”挂牌运行,并且工作人员已定岗定位。目前,街道机关下设5个党政机构:党建办公室、民政所、生态环境建设办公室、应急和安全监管办公室、综合执法办公室和5个事业单位:文化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党政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社区建设服务中心、国土规划建设所,并且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科室负责人及科室职责的通知》(x发[202x)9号)文件,明确中层干部和科室工作职责。
  (三)“五办五中心”相关职能履行情况良好。但在运行过程中,发现部分内设机构职责设置与上级分管部门衔接有交叉现象,存在两个科室对口一个区级部门现象,造成业务工作交叉,工作推进不够理顺。比如,住建局牵头负责的社区物业管理有关工作,在街道存在对口科室不明确的问题。原因是国土规划建设所按照“三定方案”负责有关村镇建设管理工作,因此对口联系国土资源局、住建局等上级部门,然而按照“三定方案”要求明确指出由社区建设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承担“指导成立业主大会,负责对辖区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活动进行协助、指导和监督,协调处理纠纷,对辖区内物业服务项目进行日常监管”等物业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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