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广东某某股份有限公司出口退(免)税预警评估的报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XX市税务局XX分局关于发布202x年第一季度出口退(免)税预警信息的函》(X税XX分局便函〔202x〕XX号)的要求,我局对广东XXX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纳税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汇报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广东XXX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X年XX月XX日,纳税人识别号:9144XXXXXXXXXXXXXL,海关代码44XXXXXXDU,注册登记类型:非国有控股非上市企业,注册资金:人民币XXX万元,法人代表:梁X,生产经营地址:XX市XXX科技产业园BX-X,企业主要经营:设计、生产、销售:日用工具、刀具产品、厨房用具、文体用品、照明产品、塑胶产品、尼龙制品、陶瓷产品、机电产品、电子产品、电器产品、警用安保器材;销售:塑料、钢材、包装制品、光伏电力;模具制造加工;网络技术推广服务;国内贸易;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企业于201X年XX月XX日起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属出口生产企业。产品出口到美国、香港,主要供货给XXX CORPOPATION LIMITED、XXX INC LIMITED和PROCEEDING,CORP.LIMITED。首笔出口时间是201X年XX月XX日。
该公司201x年出口XXX万美元,同比增长XX.XX%,退税额XXX万元,同比增长XX.XX%。
二、案头疑点情况
广东XXX股份有限公司201x年出口XXX万美元,同比增长XX.XX%,退税额XXX万元,同比增长XX.XX%。
三、检查方式和检查重点
检查方式:采用查阅出口退税资料、与企业相关人员交流了解企业运作和深入供货企业进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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