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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及搬迁群众社区融入情况“回头看”完成情况汇报

根据xx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2x年脱贫共建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xx市民政局结合职能职责,对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及搬迁群众社区融入情况开展“回头看”工作,现将整改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措施方法
  一是xx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对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及搬迁群众社区融入情况开展“回头看”的通知》,要求各旗县市区结合实际情况,利用一个月时间对对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及搬迁群众社区融入情况开展“回头看”工作,对于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
  二是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继续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及搬迁群众社区融入。加强嘎查村(居)组织建设。将安置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纳入到第十一届“两委”换届工作范畴,按照《xx市委组织部、农工部、xx市民政局关于健全完善嘎查村务监督委员会实施意见》文件要求,依法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组织设置、严格职责权限、细化监督内容和工作方式、强化管理考核、加强组织领导。规范民主决策管理制度。将农村牧区社区试点延伸到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实行社区化管理。各苏木乡镇(街道)指导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规范完善村(居)民会议和村(居)民代表会议、村(居)务公开、民主协商、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等制度,引导易地搬迁对象积极参与嘎查村(社区)公共事务管理,切实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易地搬迁对象的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促进社区融入深入。组织各旗县市区民政部门指导集中安置区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制定和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把移风易俗、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体现在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中,积极引导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的嘎查村(居)民改变原有的生活方式和习惯,提高他们的自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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