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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证券营业部合规自查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关于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xx】11号,以下简称”<规定>”)对证券经纪业务的合规性规定,XX营业部对《规定》中证券经纪业务涉及的各个环节(包括但不限于账户业务操作规范性、适当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客户回访工作情况、客户档案管理情况、信访投诉工作情况,营业部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自查自纠,对自查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与纠正,有效落实了《规定》的各项监管要求。现将本证券营业部的合规经营情况报告如下:
  一、制度建设与落实方面
  1、营业部根据监管相关要求,已及时修订了反洗钱、回访投诉、信用交易业务等制度,保证了制度的时效性,有效规范业务及内部管理。
  2、营销人员薪酬制度中客户经理考核办法第12条、区域经理考核办法第13条及融资融券制度中均设有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内容。
  二、业务管理与内部控制方面
  (一)证券经纪业务
  3、开户流程、相关费用、及投资者保护的信息均在一楼大厅内有公示并及时更新。
  4、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有提示投资者加强身份证件、账号、密码保护的标语。
  5、客户身份证有效期过期64户,占营业部所有客户比3.7%;职业为“无业”或“其他”的客户96位,占营业部所有客户比为6.8%,此占比不超过人行反洗钱规定。此外,经回访后客户已知晓但仍不更新信息的,已采取禁止撤销指定、银行支取及转托管的措施。
  6、营业部对经纪关系客户异常交易行为监控,确保留痕,落实全面风险管理。
  7、营销人员经济关系建立均在取得协会资格之后,切实落实合规展业。
  8、暂无营销人员提前展业的现象。
  9、营销人员管理、营销人员客户管理等方面通过CRM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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