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刘玉秀,女,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20xx年7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刑事诉讼法学专业,20xx年8月通过选调生考试进入检察系统,经组织分配进入夏津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工作,20xx年9月任命为夏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现任公诉科副科长一职。
参加工作以来,在院领导和同志们的帮组下,我迅速完成从学生到检察员的角色转变。工作第二个月科长开始让我承办案件,从简到繁,从易到难,到目前为止,共协助科长承办案件32件40人,独立承办案件35件42人,基本上涵盖了基层公诉所承办案件的常见类型。其中追诉漏犯10人,漏罪5条,法院审结后均作了有罪判决,起诉准确率达100%。幸运的是,我付出的所有努力均得到了大家的认可,20xx年被评为夏津县院先进个人;我所承办的谭某某强迫交易一案被市院评为20xx年精品案件;20xx年在市院举办的检察官教检察官活动中,我说课的《论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权》被市院评为精品课程;20xx年共撰写调研文章4篇,全部被市院转发,其中一篇《由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引发的沉默权思考》在全市检察机关第二届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中被评为三等奖;20xx年撰写的《单位内设机构是否可以成为单位受贿罪的主体》被市院采纳为类案指导。
勤于学,炼真功
作为检察系统的新人,作为应届毕业生,20xx年8月刚刚迈入社会、参加工作时,我深深知道自己虽有一定的理论基础,但是实践经验不足,各方面都有待提高,必须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在摸索中逐步提高。我紧紧牢记领导的教诲,努力做到“三勤”,即勤学习,勤思考,勤动手。勤学习,就是积极向领导学,向同事学,向书本学,不断提高和完善自我;勤思考,就是多看,多问,多想,以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勤动手,就是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的完成各项工作,把领导……
预览阅读已结束,若您需要写相关文章,请扫码联系老师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