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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情况报告

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取得突破,按照省、市委“推进落实一批社会治理重点项目”的要求,结合《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全市司法行政机关高度重视,将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思路,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工作。
  一、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开展情况
  (一)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一是明确思路,大力推进我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工作。按照司法部要求,在平台名称、服务场所、功能职责、建设标准、人员配备等方面进行统一规范,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标准化建设。整合法治宣传、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仲裁、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进驻实体平台或纳入平台调度范围,因地制宜打造地方特色品牌。规范和完善市、县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进一步提档升级。同时加大乡镇、村居(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建设力度。截止目前,全市21个县(市)区、260个乡镇(街道)、4540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均已挂牌运行。二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建设。在全省率先将12348法律援助热线升级为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热线座席增加至8个,实现7x24小时人工值班模式。同时,增加法律专业好、政治素质高的律师,作为热线接线员,使群众随时都能享受到律师的专业解答。三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继续做好xx法律服务网驻场法律服务人员管理工作,目前驻场人员包括律师、公证员等专业法律服务人员10名;提升xx“律师顾问、公证顾问”平台录入率和公众号关注率。督导律师、公证员及时在线解答咨询服务,确保服务质量。截止目前,全市共有17.6万余名群众通过“两个顾问”平台与律师、公证员在线建立了顾问服务关系,累计咨询4.1万余次,群众在线点评满意度达到98.8%。
  (二)推进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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