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在座的都是来自人民检察战线上的先辈导师和行业翘楚,作为一名新时代的青年检察官,长期以来,一个关于检察事业如何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问题一直萦绕在我的脑际,特别是我们身处与群众最近的基层检察系统,如何真正做到“执法为民”?是为群众做一些好事吗?捐一些钱物吗?或者是办些案件、追回一些损失吗?是,但并不完全是。对于检察官的职责使命,201x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十二届国际检察官北京年会上给予了恰如其分的解答: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总书记的话语简单朴实但发人深省、叩击心扉,充分体现了一位有担当的政治家的为民情怀和远见灼识。201x年全国检察长会议明确提出,要主动适应形势变化,时刻把群众的利益摆在第一位,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我想,这就是对“执法为民”最好诠释,同时也是作为一名新时候人民检察官的初心使命和责任担当!
去年办理的一个案子,至今让我记忆犹新。
聂某与某是多年的邻居,因为宅基地纠纷引发暴力冲突,混乱争执中聂某被某击中头部后昏迷不醒,生命岌岌可危,经公安司法鉴定构成重伤二级。一审判决某犯故意伤害罪,获有期徒刑5年9个月。案件虽审结,但民愤却难了,一个经年卧床,一个长期坐牢,两败俱伤的结局谁也不愿看到,但作为法律工作者,于情于理于法,我们责无旁贷。
案发之后,受害人聂某作为家中的顶梁柱已经轰然倒塌,瞬间变成了一个苟延残喘的病人,在对案件的多次回访中,聂某及家中的现状叫人心痛、催人泪下:目光呆滞、气若游丝、形似枯蒿,因长期卧床而严重变形的腿脚不忍直视,家里、院里满地狼藉、一片萧条,第一个亲眼目睹者无不为之动容、潸然泪下,这个家庭又该何去何从?上面是风蚀残年的老人,下面是嗷嗷待哺的孩子,妻子斑白绫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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