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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中心支部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按照委党委《关于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要求,中心支部认真对照督导检查的内容开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一)党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全面领导责任情况。
  1、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的情况。中心支部将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作为支部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及时转发中央、省市相关文件,通过理论中心组、三会一课等方式组织干部职工开展集体学习,教育引导职工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实际行动体现对党的绝对忠诚。
  2、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成立相应领导组织机构的具体情况。成立以中心主任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党小组分工负责制,明确各科室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职责及评价标准,签订工作责任状,进一步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细化、量化、具体化,形成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分工协作的工作格局,牢牢掌握住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动权。
  3、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党的建设、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的情况。将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纳入中心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健全支部书记定期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及研讨机制,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督查办法,每年开展一次集中考核,听取党小组长工作汇报,并组织座谈、查阅资料,同时在特殊时期、特殊节点及时安排专项督查。
  4、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问题有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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