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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关于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情况汇报

2014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为引导各地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规范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设立、运行、监督,进一步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提出了相关意见,指导地方政府保障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权益,提高农村要素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随后,省、市分别制定出台了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和方案,由供销合作总社牵头,负责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的构建工作。
  一、基本情况
  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意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是为各类农村产权依法依规流转交易提供服务的平台,坚持为农服务宗旨,突出公益性,不以盈利为目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主要内容包括:
  1.交易品种。共12项: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四荒”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农村集体资产股权,农业生产性设施设备,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住房财产权,农村生物资产,水权,农村建设项目招标、产业项目招商和转让等其他农村产权。
  2.交易程序: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对交易双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受理并审核,审核通过后,由流转交易中心公开发布信息并组织流转交易。交易项目成交后,流转交易中心组织交易双方签订规范合同。最后,流转交易中心出具交易鉴证书,并将成交情况在流转交易中心公告。
  3.交易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推行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化管理,使用规范、统一的格式文书,规范组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活动;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的资金管理方式,加强资金监管,防范交易风险。
  通过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能够进一步激活农村闲置产权和资产市场,把农村闲置资产从“死资源”变成“活资本”,增加农村集体和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鉴证从权利人、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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