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安排部署。全市巩固深化“洞庭清波”专项监督工作部署视频会后,县委常委会和县纪委常委会及时传达学习上级会议和xx书记讲话精神,研究部署我县专项监督工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县委书记在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调研中,多次就“洞庭清波”专项监督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县纪委监委结合xx实际,第一时间制定印发《xx县巩固深化“洞庭清波”专项监督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监督工作小组,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等个职能部门、委机关第一至第三纪检监察室和个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为成员,明确了责任分工、突出了工作重点、强化了工作举措、细化了工作要求。专项监督工作办公室设在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负责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促推进,确保了专项监督工作平稳、有序、扎实开展。
二、整改成效
(一)落实“两张清单”,压实工作责任。根据市专项监督“两张清单”交办我县个生态环境问题,我县制定了《202x年xx县巩固深化“洞庭清波”专项监督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清单》《202x年xx县巩固深化“洞庭清波”专项监督工作清单》,及时下发到相关单位和部门,压实监督责任,细化工作内容,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落实。针对我县突出问题,县纪委监委监督指导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督办领导等,并定期督查责任单位整改进展和落实情况。
(二)打好制度“补丁”,确保治理实效。相关职能部门在抓问题整改的同时,有效运用“补丁”机制,修改完善和新出台一系列制度方案。县委巡察办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十一届县委第二轮巡察工作方案》;县自然资源局制定《xx县绿色矿山建设3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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