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市政府牢固树立和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XX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抓好全市水土保持相关工作,水土保持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持续呈现“双下降”态势,有力保护水土资源。按照《XX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全市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着力完善水土保持工作机制。一是加强考核引领。市政府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方案》,研究制定市级实施办法,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专题听取水利工作,落实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的水土保持工作职责,将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纳入同级河湖长制考核内容,并将水土保持目标考核结果作为各级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的重要参考。二是夯实组织基础。建立以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主任的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并及时更新调整成员,修改完善《XX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制定并印发水土保持监管“两书一函一单”制度、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等,压紧压实政府属地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生产建设单位主体责任。三是强化国策宣传。始终把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作为普及生态文明理念和推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重要抓手,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采取上街下乡、进机关、到企业等多种形式开展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公众水保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良好的舆论氛围,唱响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主旋律。
(二)扎实推进水土流失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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