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市财政局、人社局、医保局、教育局等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相关部门根据本行业特点并结合今年已经完成对相关领域的检查成果,制定本领域重点检查内容,并形成分领域报告。现将市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整治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社会保险基金领域
(一)是否存在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的问题,包括向社会保险基金借款、不同险种基金间相互挤占挪用等情形。经自查,一是市严格执行各项政策法规及国家统一的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经办规程,基金管理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职业年金各险种基金进行分别建账、开立收入户和支出户分账核算,不存在向社保基金借款、不同险种基金间相互挤占挪用等情况。二是202x年5月市医保中心机构成立后,按险种开立账户,始终做到收支两条线管理。202x年,截止7月份共收到财政下拨的财政补助民生专项资金XX万元,经自查不存在挤占挪用医疗保险基金的问题,包括向医疗保险基金借款、不同险种基金间相互挤占挪用等情形。
(二)是否存在基金中列支超出国家政策规定支出的问题,包括自行扩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全国统筹后自行违规出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政策等情形。市人社局、医保局严格按照国家及兵团规定的待遇项目进行发放,未把规定外的待遇项目纳入社保基金发放。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全国统筹后未自行违规出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政策。
(三)是否存在欠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含职业年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财政支出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市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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