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产业园区发展,努力把园区打造成企业发展的洼地、产业发展的洼地、财源建设的洼地,按照《中共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和要求,经过动议、论证、审议程序,拟将XX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升格为副处级事业单位。现将有关论证、审议情况报告如下:
一、论证情况
(一)符合中央、省市有关规定
一是符合中央、省关于加强产业园区发展的决策部署。《XX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XX发〔20XX〕X号)、《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加快推进产业园区转型升级的实施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XX办发〔20XX〕XX号)提出“要扩大产业园区管理权限,进一步简政放权,切实赋予产业园区相应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国家级产业园区管委会行使市级和上级人民政府下放的经济管理权限,省级产业园区管委会行使县级和上级人民政府下放的经济管理权限”;二是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产业园区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X发〔20XX〕X号)第五条“选优配强园区领导班子,把园区打造成干事创业的平台,在经过规定报批程序、不突破县市党委常委职数的基础上,逐步实行县市园区党工委书记由县市党委常委担任。”
(二)符合园区高速发展的需要
20XX年,XX工业集中区被省发改委批准为省级工业集中区,经过近X年的发展,园区面积不断扩大(调区扩区后将达到XX平方公里),园区已摘牌土地XX亩(其中工业用地XX亩),20XX年计划再储备用地约XX亩。现有入驻企业XX家,累计实现工业总产值达到XX亿元,规模工业增加值XX亿元,税收XX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XX亿元,摘牌土地XX亩(其中工业用地XX亩)。园区着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现代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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