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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纪委贯通协同“四项监督”提升监督效能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XX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关于“完善纪检监察专责监督体系,持续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常态化制度化”部署安排,深入落实《XX省纪委监委关于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的意见》,坚持全局观念和系统思维,强化制度建设、完善程序规定,着力构建统筹有力、协调有序、运转有效,内部贯通、左右衔接、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推动“四项监督”在决策部署、力量整合、措施运用、成果共享上同向发力、同增质效,努力实现监督职责再强化、监督力量再融合、监督效果再提升。

  一、构建监督体系,强化贯通协同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重点围绕“谁来统筹衔接、统筹衔接什么、怎样统筹衔接、如何保障实施”等关键环节,在已有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年初制定出台《XX县纪委监委202x年进一步加强“四项监督”贯通融合的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完善统筹衔接工作机制,调整县纪委监委“四项监督”贯通融合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书记、常委任副组长,相关部室参与的“四项监督”贯通融合领导小组,抽调业务骨干集中办公,统筹协调有关监督主体力量,构建党风政风监督室协调推进、监督检查室划片作战、派驻纪检监察组前置延伸、巡察机构定期体检的监督格局,通过对监督对象、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结果运用进行统筹谋划,清单化管理任务、精准化派发清单、专业化汇总分析、常态化跟踪评估,实现“四项监督”力量整合、工作融合,不断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加强贯通协同。坚持系统思维,细化党风政风监督室、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派驻(派出)机构、县委巡察机构的职责任务和衔接机制,有效整合监督资源,深化“室组地”联动,建立“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镇(街道)纪(工)委”的片区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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