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创建“巾帼文明生态庭院”推进新农村建设经验交流会暨授牌仪式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市妇联和市农业局在这里联合召开全市创建“巾帼文明生态庭院”、推进新农村建设经验交流会暨授牌仪式,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总结交流前一阶段我市农村妇女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经验,进一步深化新农村建设内涵,推进“巾帼文明生态庭院”建设步伐。刚才对涉县崔云娥等202x户“巾帼文明生态庭院”进行了命名和表彰,邱县、永年、磁县等6个县也分别介绍了他们在“巾帼文明生态庭院”创建活动和组织引领农村妇女参与新农村建设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希望大家把她们的好经验、好做法带回去,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开展工作,将我市的“巾帼文明生态庭院”创建活动和组织农村妇女参与新农村建设工作。全面推向深入。我作为抓农业农村工作的同志,对市妇联开展这项活动深表谢意,同时也借此机会提三点希望,供大家参考。
一、深化认识,进一步增强创建活动的责任感
开展“巾帼文明生态庭院”创建活动,遵循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顺应了广大农村妇女的愿望和要求,对于在新的形势下团结带领农村妇女和广大家庭,为建设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有着重要意义。就目前来说需要深化三个认识:
1、开展“巾帼文明生态庭院”创建活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前不久召开的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作出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明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大部署。明确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六条基本特征,即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归根结底,我们要建设的和谐社会,就是人与社会之间关系协调、人与人之间关系融洽的社会。而家庭作为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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