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阳光政务 提高服务水平 ----在一周年庆典上的讲话
今年5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一年来,全市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使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了政府信息公开带来的便利,保障了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进一步提升了政府的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强调指出,“要推进政务公开,增加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人民群众知道政府在想什么、做什么。”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准确把握上级政务公开的新要求,深刻理解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新期待,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第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条例》是一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保障公民知情权的重要行政法规,必须坚持不懈地抓好贯彻落实。下步工作中,全市上下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扎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认真把握“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依据《条例》和《保密法》等规定,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信息。
扎实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进一步梳理政府的各类信息,并由近及远,逐步梳理历年信息。同时,还要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的编制工作,形成标准的公开文本,按照规定要求在政府网站和相关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布。
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各级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在做好主动公开工作的基础上,要认真受理和答复群众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依法满足社会个体的合理需求。
努力建立和形成长效工作机制。认真做好各类公开信息的动态更新和补充完善工作,确保所收录信息的全面性、及时性和准确性,真正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第二,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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