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农民朋友、同志们:
夏收在即,小麦收割将产生大量秸秆。历年来,焚烧农作物秸秆不仅对大气环境造成严重污染,能见度降低,影响交通出行,造成安全隐患,而且还严重损害我县对外形象,更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是农村环境污染的一个顽疾。就做好今年夏收秸秆禁烧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明确重点,强化责任。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县委、县政府要求:今年全县范围内严禁焚烧小麦秸秆,特别是高速公路、国省干道两侧可视范围内,严禁出现点火冒烟。夏收期间,不具备粉碎还田功能的小麦收割机一律不准入田作业,小麦收割留茬高度不得超过10厘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焚烧一切秸秆、落叶、枯草,不准燎地边,不准烧麦茬。同时,不准乱堆乱放小麦秸秆。各乡镇(处)应划定区域集中堆放,或运送到秸秆压块厂,防止秸秆焚烧隐患。
二、强化督查考核。县环保局、林业局、农牧局、农机局将抽调专人组成督查组,深入各乡镇(处)开展不间断巡回督导检查,深入到分包乡镇重点路段、地块,开展“零距离”、“全覆盖”的防守工作。各乡镇(处)、各村两委要进一步加大巡逻密度和频次,对重点区域开展24小时巡查,防止出现点火冒烟现象。谁的地块谁负责看管,出现焚烧冒烟处罚土地承包人并追究责任。对故意纵火焚烧他人秸秆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予以严惩重罚。
三、依法严厉打击。广大农户要按照各乡镇、村的统一安排,主动管好自己的地块,在小麦收割后3日内及时清理秸秆,统一堆放,做好防火安全。对违反规定焚烧秸秆的,由县有关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以200元罚款;造成事故和影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在我县范围内作业的收割机,所留茬口要保证在15公分以下,否则一律强制停用。对在主要交通干道打谷晒场、破坏绿化,损坏和污染公路设施的,将根据有关法规条例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妨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的,将处15日以下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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