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要点安排,今年9月份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情况的专项报告和关于全市供电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经主任会议研究,组织市人大代表对全市教育和供电工作进行调研评议。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调研评议动员会议,目的是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动员和组织市人大代表和有关单位齐心协力搞好这次调研评议工作。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调研评议工作的重要意义
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对有关工作开展调研评议,既是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能的具体体现,也是服务发展大局、支持和促进“一府两院”工作的有效途径。这次调研评议是在我市加快转型升级,推进城乡统筹,奋力开启基本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新形势下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开展调研评议,是人大依法履行监督职权的重要手段。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工作实施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是由人大的地位、性质所决定的。对“一府两院”工作进行调研评议是人大依法履行监督职权的重要形式,它与决定、任免、审议、执法检查等一样,是人大重要的监督手段。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宪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代表法规定,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同级“一府两院”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切实贯彻实施宪法和法律的这些规定,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义不容辞的职责。组织代表开展调研评议是贯彻落实《监督法》的具体体现,从根本上说,它是符合宪法和法律精神的。这次对教育和供电部门工作开展调研评议,正是为了加大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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