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志、各位经营业主,大家好!
根据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XX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规定,今天在这里举办全区2014年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培训班,目的是通过这次培训,使大家更加深入地学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基本知识,了解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形势,不断提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经营主体责任。为搞好今天的培训,我们还专门请来市安监局二处xx处长为大家授课,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向领导的到来表示欢迎。
在培训班开始之前,我先讲两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参加烟花爆竹安全培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的关键在事先预防,而教育培训是事先预防的重要基础。在安全经营工作中,培训先行是多年行之有效的方法。对烟花爆竹行业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经营培训,这对提高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水平,遏制各类安全经营事故的发生是十分必要的。
一方面,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培训是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需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六条规定“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第九条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每年接受在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八学时;其他从业人员每年接受在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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