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长在2014年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及行政应诉建设培训班开班仪式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举办“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及行政应诉建设”培训班,主要目的是学习交流依法行政知识和技能,提高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对行政诉讼的自觉应诉意识和水平,扎实推进法治XX建设。在此,我代表区委、区政府向所有参训人员以及授课老师、工作人员表示诚挚的慰问,并预祝培训班取得圆满成功!借此机会,我主要讲三点意见:
一、深化对依法行政及应诉能力的认识,增强主动性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围绕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宏伟目标,作出建设法治中国的战略部署,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的路线图、时间表。XX也提出在新一轮改革开放中实施“法治化”攻坚,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市”。法治是人们向往和追求的生活方式和人生态度,如同阳光空气一样不可或缺;法治也是迄今为止最好的社会管理手段,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强有力的依法行政作为保障。但有行政行为,就难免有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既是司法机关对行政机关实施监督的法律制度,也是对行政相对人权利进行保护的司法救济。出了行政诉讼案件不可怕,关键要依法应诉,这既是行政机关的法定义务,也是重要职责。
提高依法行政及应诉能力是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环节。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没有现代化的治理能力,就无法搭建起现代化的治理体系。政府是国家权力的执行者,是国家治理的主体性力量,也是各种行政活动的直接实施者。在新的历史时期,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有许多工作要做,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依法行政。政府公职人员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运用法治思维,按照法治政府“职权法定、行为法定、程序法定、责任法定”的基本要求履行职责,一切行政行为必须依靠法律手段、遵守法定程序,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司法监督,让行政权力在法律和制度的框架内运行。
提高依法行政及应诉能力是维护群众利益、保障公民权利的重要保证。我们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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