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朋友们:
在全县上下喜迎全国两会胜利召开之际,我们齐聚在这里,纪念一年一度“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到来。首先,我谨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县消协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者致以崇高的敬意,向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的问候,向获得表彰的10家诚信经营单位表示衷心的祝贺!
过去一年,县消费者协会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不断创新消费教育的形式和内容,扎实推进消费维权“五进”活动,依法调解消费纠纷,着力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消协组织的消费维权能力和公信力、影响力有了新的提升。201x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进入新时代,面对新任务,我们必须要有新作为。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消费观念、消费行为、商业业态都有了新变化,进入了消费结构多样化、消费时空扩大化、消费需求个性化的新时期,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消协组织要主动顺应变化、跟上形势,积极适应新常态,迎接新挑战,探索新机制,树立维权新思维,创新维权新机制,打造维权新格局。
一是要倡导诚信经营。经营者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第一责任人,希望广大经营者始终坚持诚实守信的经商之道,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全的商品和贴心周到的服务。各有关单位要继续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企业信用管理,引导企业诚信经营。
二是要强化依法保护。市场监督管理等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法治理念,认真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动履职、依法尽责,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全面纳入法制化轨道,让法律成为消费者权益的最有力守护者。
三是要净化消费环境。要不断健全和完善消费意见反馈、消费诉求反映、消费纠纷调处等有关机制,科学依法运用维权手段,保障消费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以更有力的举措保护消费意愿、增强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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