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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在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暨“三变”改革推进会上的讲话

  这次会议是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脱贫攻坚工作进入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暨“三变”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以改革手段破解制约农村农业农民发展的瓶颈问题,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活力之源、长远之策、根本之计。
  去年以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聚焦脱贫攻坚工作大局,把“三变”改革作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创新“xxx”产业精准脱贫模式,现代特色农业迅速发展,产业扶贫工作成效显著,得到了中省领导和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但因这项工作处于试点阶段,还存在进展不平衡、机制不健全、效果不明显,特别是“盆景”多而“风景”少的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进一步统筹推进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暨“三变”工作?下面,我讲四句话,和大家一起思考体悟。
  第一句话:为什么要推行“三变”改革?
  古人讲,穷则变,变则通,通则达。我理解,当前,推动农村“三变”改革,主要是出于三个方面的考虑。
  (一)这是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的根本需要。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有反作用于经济基础。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农村生产关系经历了四次变革和调整。第一次是1949年-1953年,继续进行土地改革,没收封建地主阶级的土地归农民所有,即“农民土地所有制”;第二次是1949年-1956年,通过各种互助合作、合作社的形式,把个体农业经济改造为农业合作经济,即“农业合作化”。第三次是1958年-1978年,在大跃进时代,实行的“人民公社化”,强调一公二大、吃大锅饭,斗私批修,割资本主义尾巴,导致统得太死、分的不够,超越了当时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第四次是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特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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