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监察法心得体会交流发言提纲
201x年3月20日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的一部重要法律,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开创新时代反腐败工作新局面提供了重要政治和法治保障。在前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摘要))《宪法》“监察委员会”相关章节的基础上,我又逐字逐句全面系统地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通过原文学习、精心研读,不仅进一步加深了对监察法的理解和把握,为今后在依法行使国家监察职能中运用宪法法律开展监督调查处置提供了有规可循、有法可依的理论支撑和实战依据,而且使我更加深刻认识体会到,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切实担负起党章、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把执纪与执法贯通起来、有机统一起来,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纪律作风保障。
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全面把握监察法精神实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的宪法修正案中,专门增写监察委员会一节,确立监察委员会作为国家机构的法律地位。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必将为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奠定坚实宪法基础、产生重大深远影响。党章规定,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宪法和监察法规定,监委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双重职责、双重责任,对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将把学习监察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第一位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全面系统深刻领会监察法的精神实……
预览阅读已结束,若您需要写相关文章,请扫码联系老师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