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x年3月20日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是反腐败国家立法,是一部对国家监察工作起统领性和基础性作用的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监察体系,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反腐败体制, 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必将为新时代反腐败工作开创新局面提供重要政治和法治保障,在国家法制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近期,我原原本本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对监察机关的基本定位、监察范围、监察职责、监察权限、监察程序等基本内容进行了精心研读,进一步加深了理解和把握。作为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下一步,我将继续深化对监察法以及监察法释义、监察法学习问答等辅导读本的学习和思考,真正做到学懂弄通,把握精神实质、核心要义,深化规律性认识,融会贯通,学以致用,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监察委的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与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贯通起来,确保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无缝衔接,实现“1+1>2”的效果。
一是在“学懂”上下足功夫,强化对监察法的学习理解和实践运用。监察法明确规定,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并赋予了代表党和国家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调查、处置”监察权,为监察委今后开展依法监察工作提供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法律依据。作为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下一步,我将把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十九届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坚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学思践悟、整体把握、深刻理解监察法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定自觉地坚持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监委的政治机关定位,全面理解监委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的内涵,不断深化对监察法的理解和把握,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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