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察委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脱贫攻坚推进会上的发言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xx县纪委监察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xx县纪委监察委助力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计划
(一)畅通举报渠道。通过设置举报箱、发布公告、发放便民监督卡、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为群众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信访举报途径;注重运用微信等新媒体,进一步畅通信访监督渠道,优化信访举报环境,调动群众监督举报积极性,提高问题线索搜集的覆盖率、时效性。
(二)规范线索处置。督促扶贫、发改、财政、住建等职能部门定期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开展梳理排查,每月20日前移交县纪委监察委;对巡察扶贫领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凡有必查,第一时间组织调查处理。涉及实名举报的,要将办理结果及时向举报人反馈,严格遵守问题线索办结时限。
(三)强化协调联动。每月召集1次扶贫主责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听取职能部门履行主体责任、开展监督检查情况汇报,对政策落实、资金使用、项目实施、责任履行、监督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堵塞机制和管理漏洞,推动工作落实。
(四)加大巡察督查。用好巡察利剑,紧盯扶贫政策落实、项目资金、干部作风等情况进行重点巡察,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地方,采取“机动式”“点穴式”“巡回式”等方式,深入12个乡(镇)场、25个重点扶贫村(队),分批次开展常态化、长效化巡察,对发现的问题快查快结,坚决杜绝搞形式主义、走过场、摆花架子。
(五)严肃执纪问责。实行月报告、季通报,各乡(镇)场纪委、职能部门每月20日前向县纪委监察委报告开展扶贫领域执纪问责工作进展、案件查处、人员处理等情况。县纪委监察委将对连续2个月排名后3位的乡(镇)场纪委书记进行约谈;对连续1个季度排名后3位的乡(镇)场进行严肃问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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