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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书记在“剖析典型案件推进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发言提纲

刚才,我从班子角度剖析了市委常委会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凡市委常委会存在的问题,我作为班长应负主要责任。实事求是讲,xxx等三人违纪违法,我的心情十分沉重,也十分自责。深刻反思自己,虽然近年来一直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坚持严格要求自己,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有关规定,全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聚焦主业主责;又坚持带班子、抓队伍,每年坚持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作风建设大会,在不同场合反复强调党风廉政建设,但客观讲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需要改进之处。一是履行主体责任存在盲区。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上,有时存在依靠纪组宣去推动的思想,带头落实“一岗双责”没有到边到底,压力传导还不到位;对面上发现的党风廉政问题虽然能够及时关注、批示交办、从严要求,但对一些潜在问题思考不够、挖掘不深,没有做到严实相济;对县区、市直部门全面从严治党抓得比较紧,对市三套班子和市级领导干部抓得还不够严格,有时考虑到大家是省管干部,都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自律意识,没有完全履行好班长之责。二是干部选拔任用存在漏洞。虽然自己能够认真贯彻新时期好干部标准,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但在具体操作上,有时会考虑到干部资历、年龄等因素,在干部提拔上有时还会存在“没有功劳还有苦劳”的照顾心理,特别是在推荐干部、提拔干部时,有的情况掌握不够全面深入,导致出现“带病提拔”现象。就像刘海明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在其担任砚台区委主要领导期间,但在其“政绩光芒”照耀下,在使用时没能深挖细排,导致其贪腐病灶没有及时发现。三是干部监督管理存在不足。一直以来我对党的纪律和规矩思想上是高度重视的,行动上也是坚决执行的,但在运用执纪监督“三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上还有待加强,对于干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轻微违纪行为管得不够,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的力度不够大;在干部作风建设方面,有时考虑到照顾和保护基层干部的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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