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县纪委监委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督促会上的讲话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对于净化政治生态、赢得党心民心、夯实执政基础具有极其重大的政治意义,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在十九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部署和省市县委要求上来,立足职责定位,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下面,我强调 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突出主责主业,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
黑恶势力是社会毒瘤,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破坏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必须坚决予以拔除。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尊崇、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果断“拍蝇”实际成效取信于民的重要举措,是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客观需要。今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要求,把惩治基层腐败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今年2月,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8月10日,省纪委监委召开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推进会。
今年,中央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这是党中央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任务,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立足政治机关职责定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本着“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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