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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的汇报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有关要求,围绕着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我们结合市情实际及生态环境部门现状,进行了认真分析和归纳总结,梳理了存在的现实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供参考。
  一、我市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
  据我们了解,与省内兄弟市相比,我局的人员编制、内设科室设置都是最少的,环境监管力量薄弱,机构人员与任务不匹配的问题非常突出。
  从市局机关现状看,我局机关的行政编制中除去县级干部职数,仅有12人,平均每个科室2人。为维持机关运行,只能从所属事业单位借调大量人员,混岗问题极其突出,局机关科室的负责人大多由市环境监察支队等借调人员担任。目前,局机关共有32名工作人员,其中借调人员23人(监察支队9人,监测站4人,所属其他单位及县区10人)。这既不符合机构管理相关规定,也影响借调人员所属单位工作,但若按编制归位,将严重影响全局工作的开展。垂改工作完成后,市监测站全体人员上收,混岗人员回归原单位,届时将出现局机关相关科室空岗且无人填补的问题。近年来,我局多次向市里请示增加编制,虽然相关组织人事部门甚至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也多次表示理解支持,但因增编加人本身难度就大且又逢机构改革,致使一拖再拖,至今进展不大、不够理想,反而在201x年成立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纪委机构改革、垂改等过程中抽去9个编制(4个行政5个事业),导致编制不增反减。从我市情况看,相应的县区也是这样。
  从环境执法机构现状看,市级环保执法机构编制32人,除去借调的10人,现有22人在岗。这些人员中,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仅4人(环保对口专业的仅2人),难以适应新形势下职业化环境执法的需要。全市环保执法机构编制共100人,在岗95人。市环境监察支队是参公事业单位,县区执法机构设置不一致,其中1个县是行政编制,3个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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