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召开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以案促改会议,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认清恶劣影响
2015年6月29日,教育部印发了《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就学校及教师有偿补课提出了“六个严禁”,即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不仅划出了红线,而且设立举报电话,引起广大百姓热议,在社会上产生强烈共鸣。多年来,县教体局多次组织人员对有偿补课现象进行查处,每年都对有偿补课的教师进行了处分。但目前看,效果还并不太理想。有偿补课现象已经从优秀学科教师蔓延到一般学科教师,从“热点”学校蔓延到到非“热点”学校,从城镇蔓延到乡村,从中学蔓延到小学,如果这种蔓延之势不能禁止,将给我县的教育事业造成严重的危害。
我们要清醒地认识有偿补课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切实增强治理有偿补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在对有偿补课的认识上,我们的许多中小学校长有轻视心理,认为这是个别教师的行为,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也有部分校长有畏难心理,觉得教师有偿补课是在8小时之外,而且学生及家长有这个需求,没法管也管不了;还有个别校长有变向纵容的心理和行为,觉得通过补课可以弥补课堂教学的不足,从而提高学校升学率。在对有偿补课的治理上,大部分中小学没有建立长效机制,有的学校只是做表面文章,上级布置了,传达一下了事;有的学校明知有些教师有这种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怕得罪人;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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