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在全市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推进会议上的发言
各位领导,同志们:
市生态环境局是乡村生态振兴工作专班的牵头部门,负责乡村生态振兴规划和任务清单的制定,生态振兴相关规划的组织实施,以及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粪污及垃圾收集处理等工作。
生态振兴涉及全市所有县(市、区)及多个部门单位,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牵头抓好乡村生态振兴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责任,作为“四个意识”牢不牢、“两个维护”坚决不坚决的政治考验,作为我们“担当作为、狠抓落实”能力的现实检验。我们将认真落实市乡村振兴专项组的统一部署,当好联络员和服务员,会同市农业农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一步强化组织协调,督促各责任单位协调联动,完成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农村改厕后续管护、林水会战“第二个十年行动”、美丽乡村“十百千”工程等重点工作,细化年度目标、具体任务、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建立工作台账,做好施工图,抓好推进落实。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东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分工方案》,明确要求生态环境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共同牵头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我们将参照省模式,做好治理方案和任务分工,加强调度、督办,把这项工作完成好。
一是摸清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按照省级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各县(市、区)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调查工作,精准提供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排放与治理实情,找出存在问题,提出相应对策措施和建议,为农村污水治理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二是组织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案。组织各县(市、区)以行政区为单元,按照《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方案编制指南》,编制本区域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实施方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行因地制宜、分类建设和分级管理,按年度分解目标任务,分头抓好落实。……
预览阅读已结束,若您需要写相关文章,请扫码联系老师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