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河长制,简单地说就是由党政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辖区内河道的管理保护。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深改组第28次会议上提出的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实施河长制工作高度重视,分别建立了由省委书记、省长共同担任省河长制工作领导组组长的省级河长制,由市委书记、市长共同担任总河长的市级河长制。我区在认真总结近年来全区实行“河长制”+ “河道警长制”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依据省、市《方案》要求,制定出台了《xx市安定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按照细化完善方案、靠实工作责任、落实巡河制度、强化重点整治、加强督促检查、建立长效机制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联动,适时提速换挡,加速推进落实,为推进工作奠定了基础。
今天,区委、区政府召开我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推进会议,就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河长制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安排部署我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各项工作,进一步明确目标,压实责任,推动河道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下面,就抓好河长制工作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全面落实“河长制”,治理水问题,保护水安全事关改革发展全局、民生福祉改善,是一项造福子孙后代的系统工程和基础工程。近年来,全区上下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重大生态文明战略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区河长制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大小问题一起抓,区、乡镇(街道)、村(社)三级联动”的总体思路,全面建立起了区级总河长、区级河长,区级联络员单位,乡镇、村(社区)河段长,河道保洁员组成的“三级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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