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解决“行业性”矛盾纠纷 健全完善“专业化”调解机制
XX县辖XX处乡镇街道,XX万人。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针对行业性矛盾不断增多、调处难度不断增大的实际,牢固树立由被动维稳向主动创稳转变的工作理念,以构建“第三方”专业化调解机制为抓手,深入推进社会矛盾源头治理,实现了90%以上的行业性矛盾纠纷在专业化调解框架下得到有效化解,降低了矛盾纠纷化解成本,节约了执法司法资源,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仅去年以来,全县各类专业性调解组织就有效化解行业性矛盾纠纷XX余起,化解率达97%。
一、组建专业性调处中心,实现“专业化”调解工作专职化
一是机构专业化。将矛盾纠纷按行业性质分类梳理,XX年始,先后成立了“医患纠纷调处中心”、“交通事故调处中心”、“劳资纠纷调处中心”等专业性矛盾纠纷调处机构,以“第三方”身份参与行业性矛盾纠纷调处,用实事说话、用法律说话、用科学说话,为双方搭建了一个相对公正、有效协商沟通和解决问题的平台,有力提升了矛盾纠纷化解的结服率和公信力。二是队伍专职化。从县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局聘请了XX名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离岗领导干部担任调处中心主任、副主任;从县法院、检察院、公安交警、司法行政、人社、卫生、物价、保险、工会等部门抽调骨干人员XX人组成专业调解队伍,XX处乡镇街道司法所长为调处中心兼职调解员;成立了XX余名由医学专家、法医组成医学咨询委员会,由资深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律师组成法律咨询委员会,由劳资纠纷专家组成劳资纠纷咨询委员会,组建了一支优势互补、专兼结合的调解员队伍。三是调处合成化。在各调处中心,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检察院设立检察工作室,公安机关设立警务室,司法行政机关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人社局设立仲裁庭,建立人民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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