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在省易地扶贫搬迁监督问题研究专题调研工作座谈会上的发言
201x年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区纪委监委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要求,立足职责定位,多管齐下、精准监督、持续发力,保持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查处的高压态势,确保扶贫资金“精准投入”、扶贫政策“精准落地”、扶贫工作“精准有效”,为全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纪律作风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牢责任落实“牛鼻子”。始终把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抓实抓细。紧盯监督责任落实。严格落实一年两例会和一月一报告制度,综合运用专项巡察、日常检查、随机抽查和重要节点督查、受理信访举报等方式,让扶贫监督无处不在。全面推行信访前哨到村、廉政监督员到村、纪检干部到村、纪法宣传到村“四个到村”制度,督促贫困村每月确定一天为村级固定接访日,由镇村干部集中受理群众反映问题。选聘xx名驻村帮扶工作队员担任贫困村廉政监督员,为xx名镇纪检干部确定了联系贫困村,定期到村入户宣传政策法规、摸排问题线索、倾听群众诉求,让群众感受到监督就在身边。紧盯监管责任落实。建立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督促扶贫、发改、财政、住建、民政等部门对扶贫政策落实、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等全程监管,确保把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
二、强化精准监督,确保督导检查“全覆盖”。去年以来,区纪委通过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针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监督合力不强、作风不严不实等问题,通过下沉一线、巡视巡查和各级督导调研反馈问题督促整改、强化巡察监督等方式,重点对区直有关部门、镇村干部在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责任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安全情况进行精准监督,通过再聚焦、再监督,再压责,着力把全面从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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