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4·25”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表态发言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县委县政府以案促改工作的安排部署,我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与自我查摆相结合的方法,认真学习有关以案促改方面的文件和材料,深入了解了“4·25”温建明顶风违纪案情经过,以案件中反映的问题为镜,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作如下表态发言,不足之处,请同志们批评帮助。
一、以案为鉴敲响警示钟
原南阳市宛城区红泥湾镇党委书记温建明交流至宛城区卫健委任党组书记、主任。201x年4月25日下午,宛城区红泥湾镇白营村党支部书记张自朝与镇党委副书记张伟分头联络18名镇、村干部,前往看望到任宛城区卫健委不久的温建明。当晚,温建明在宛城区某饭店设宴接待,并邀请同时由红泥湾镇人大主席交流至宛城区民政局任副局长的李宗磊参加。温建明、李宗磊分别收受礼金7900元,餐费、酒水费用挂账在区卫健委。此前,温建明还先后3次违规设宴迎来送往,相关费用2次挂账在区卫健委,1次由区卫健委下属单位结付。4月26日,温建明个人结清挂帐费用,退还收受礼金和由下属单位支付的费用,李宗磊退还收受礼金。事发后,温建明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办事员;李宗磊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副科级非领导职务;张伟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科员;张自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参与迎来送往的其他人员依规依纪受到严肃处理。这一案件的处理,表明了我党从严治党、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警示我们必须恪守八项规定及纪检的各项规定,做到廉洁自律,廉政为民,必须以案为鉴,认真反思,深入剖析,警钟长鸣,堵塞漏洞,清理危害,树立干事创业、公道正派、执纪为民、忠诚于组织、清正廉洁、敢于担当的意识;杜绝政治上丧失信念、经济上贪得无厌、生活上腐化堕落的现象;必须从中汲取教训,从点点滴滴处严于律己,时刻保持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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