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节将至,为深入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进一步推进“作风建设XXX”活动,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强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责、负责、尽责,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要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牢扛肩上,加强分管部门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持之以恒抓好党的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督促分管部门党委(党组)及其班子成员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检查、督促,对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组织书记,发现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应当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发现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管党治党问题较多、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应当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
二是严格纪律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XX市纪委《关于加强202x年“五一”“端午”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坚决做到令行禁止,不打折扣,不搞变通。节日期间重申以下要求:严禁组织和参与由公款支付或由管理服务对象出资组织的旅游及健身、娱乐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格执行公务车辆节假日定点封存规定;严禁在单位食堂、内部招待所、农家乐场所公款吃喝或到隐秘吃喝场所相互宴请;严禁收送用公款支付的土特产品和提货券等各种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含电子预付卡、电子礼券、电子红包);严禁借节日之机编造名目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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