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组理论学习《民法典》研讨发言(含意义和下步工作)
刚才,我们大家自学了民法典,又观看了《民法典的中国特色与时代精神》视频,学习之后,感觉很振奋人心,很受启发,越是深入钻研,越能感受到其中蕴含的强大的法治力量。
迄今为止,已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民法典。无论哪个国家、哪个地区的民法典,都体现了这个国家、民族、地区所特有的政治特性、文化气质和精神风貌。我们的民法典也同样如此,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群众利益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是一部扎根中国大地、立足中国国情、彰显中国精神的民法典。学习之后,主要有四点体会。
一是民法典体现了党的领导和党的意志
编纂民法典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曾三次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研究部署民法典编纂工作。正是因为在编纂工作中坚决落实了党中央确定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把党的意志变为国家意志,把党言党语变成法言法语,才确保了民法典编纂工作的成功,使我国民法典成为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
二是民法典彰显了社会主义本质特征
民法典第一条就开宗明义,规定民法典的立法目的是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通篇看来,民法典始终秉持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和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各项要求,实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彰显了社会主义政治本色,坚守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立场。
三是民法典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治理国家、治理社会必须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我们的民法典坚持法治与德治并重,既注重民事法律制度、行为规范的科学设计,又注重将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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