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领导干部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诫勉谈话(约谈)提纲
xx同志:
日前,市委组织部门在抽查你填写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时发现,你存在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按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规定:查核结果情节较轻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限期改正等处理。
经上级党委研究,决定给予你诫勉谈话的组织处理。造成你上年度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具体来讲你少报告房产面积30平方米,基金一支,或许是因为你填报事项时没看清,填报类目审核不细心严谨或者笔误等客观原因造成,但究其主观原因,主要还是你思想认识不到位,自我要求不严,党性原则不强,特别是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的作用认识浮浅有关,你不要认为这只是填填表,走走程序,是一个形式主义的问题,如果这样认为你就大错特错了。
xxx同志,诫勉谈话是一种组织处理方式,是纪律和约束的表现形式,是对党员干部进行早打招呼,及时提醒、纠错诫勉,是党组织关心爱护干部的具体体现,希望你能正确认识这次诫勉谈话,正确对待党组织的监督,深刻检视反省,抓好问题整改。
一是切实要加强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的学习与思考。你要通过学习,深刻认识到《规定》、《办法》着眼于建立完善中国特色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对报告主体、报告内容、抽查核实及结果处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要求,对于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是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如实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包括个人的婚姻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事项;个人的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是检验一个基层干部是否对党忠诚老实的试金石。党员干部向党组织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讲规矩和讲纪律的体现,是对党组织负责的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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