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队伍正规化建设,努力塑造交警良好形象
各位领导、同志们:
东港市公安交警大队现有民警76人,事业单位工人36人,下设6个科室、4个中队。大队党总支有党员81人(其中民警党员60人,工人党员21人),下设9个党支部。担负着全市1200余公里道路,45000余辆机动车,近50000名机动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几年来,东港市交警大队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党委的领导下,在省、丹东市交警机关的热情帮助和指导下,凭着对党、对公安事业的忠诚和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贯彻《辽宁省公安基层基础建设纲要》,强化队伍的正规化建设,努力塑造交警的良好形象,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政治稳定、社会安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跻身于全省交警系统的先进行列,受到上级充分肯定。 1999年,大队被省公安厅交通安全管理局授予全省交警系统唯一的“正规化建设示范大队”称号;连续三年被省总工会、省公安厅等五个单位授予“人民满意单位”、“人民满意服务示范优秀单位”、“人民满意标兵单位”称号;20xx年,大队被省公安厅授予“创建平安大道活动先进集体”、“连续三年交通秩序整顿先进集体”称号;大队党总支多次被丹东市委授予“先进党总支”称号;1997年至20xx年,连续六年大队被丹东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单位”、“人民满意政法单位”、“文明窗口单位”称号;连续七年被丹东市公安局授予“人民满意科所队”;荣立集体三等功4次,4人荣立个人三等功。 下面我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汇报一下我们在抓队伍正规化建设方面的一些做法和体会。
一、转变观念,提高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思想理念
东港市公安交警大队是1987年由原来的交通监理所和公安交警队合并后组建的。由于当时的条件和现状所限,民警的法律知识匮乏,执法水平低下,“稀拉松”的现象较为突出,路检路查只知道撕票罚款,执法态度粗暴;对交通事故现场出警不及时,办案拖拉;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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