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书记在创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创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推进会,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关于民族工作要求,对我市创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动员全市各族干部群众同心同德、凝心聚力,不断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确保我市如期完成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
刚才,XX传达了中央文件精神,XX通报了我市创建工作进展情况,XX等三个单位作了典型发言,讲的都很好。下面,就做好全市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全力推进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思想共识,准确把握创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重大意义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工作,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政治保证。开展示范市创建工作,既是推进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有效载体,也是各族干部群众之盼,更是现实发展需要。我们要把民族团结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履职尽责、主动作为,确保圆满完成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目标。
(一)深刻认识创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是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守望相助”殷切嘱托的生动实践。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自治区时明确提出: “希望内蒙古各族干部群众守望相助”,“要始终高举民族团结旗帜,坚持和发扬各民族心连心、手拉手的好传统,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精心做好民族工作”。201x年,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再次强调,要扎实做好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固,牢牢守稳“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对此,全市上下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殷切嘱托上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把创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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