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表态发言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制定实施以来,我局凝心聚力,真抓实干,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工作,着力营造“四个环境”,推动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着力营造全面浓厚的舆论环境。召开专题培训会议,邀请专业人员围绕《条例》主要内容向全局干部进行政策宣讲解读,提高干部职工落实《条例》的自觉性;组织开展主题宣传,采取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海报、LED屏滚动播放宣传视频等方式扩大《条例》知晓度,并通过新媒体平台、实地走访企业等线上线下多种途径及时、准确宣传解读《条例》精神,确保企业应知尽知,形成多层次、广覆盖、立体化的宣传格局,营造了全面浓厚的舆论环境。
二是优化审批流程,着力营造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推行流程最优、程序最快、材料最简的工作模式,实现企业开办申请“一次提交、同步办理、信息共享、限时办结”审批流程,不断提高审批效能,确保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试点探索企业登记智能审批,通过信息化手段对申请信息或材料能够核验通过的,实行“零见面”智能审批,全天24小时即办即得;全面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电子营业执照推广应用等改革举措,实现“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路”;深化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制度改革,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精简企业注销申请材料,通过“XX市企业注销一窗通系统”,为企业提供普通注销、简易注销等方式,提高企业退出市场便利化水平。
三是创新服务方式,着力营造尊商亲商的政务环境。建立信用审批模式,积极落实“容缺后补”制度,实现对新兴行业产业包容审慎监管,有效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全面推行绿色通道、延时办公、企业登记窗口延伸服务、7×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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