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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法官在全省政法干警藏汉双语能力提升培训班结业仪式上的发言

  首先,十分感谢省政法委、省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和XX法官学院为我们提供了这样一次难得的培训机遇,难得是因为培训时间长,将近半年,而且是全脱产培训,在培训过程中,我有机会学习了基础藏语,也系统地学习了藏族历史,掌握了许多法律法规知识,结实了政法系统各条战线上的同事,也与各位老师和同学建立了深厚的友谊。为期半年的全省政法干警藏汉双语能力提升培训班即将结束,下面将个人所思所想与大家分享交流,敬请批评指正。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多元一体是中华民族的显著特性,56个民族千百年来互学互鉴、互促共进,创造了灿烂辉煌的中华文明。
  近代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浴血奋战、历经千辛万苦建立起来了新中国,并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如今,我国已经达到历史上最强盛的新时代,然而发展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在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我们还需要走更长的路。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的法治建设,还有很大短板。少数民族信教不信法,矛盾纠纷习惯于让宗教界人士来评判化解,而不是诉诸法律,极易造成“法律真空”。不利于维护民族地区经济文化活动秩序,不利于民族地区的长治久安。
  近年来,这种现象,得到了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政法机关、法学界开始重视民族地区双语法律人才培养、普法宣传、法治基础设施建设,这种关注甚为必要。
  受历史影响,民族地区的双语教学一直不甚理想,少数民族习母语而不习汉语,则不易就业,导致双语人才源流不足,为弥补民族地区各条战线上双语人才的紧缺现状,双语人才培养就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其重要性如下:
  一是有利于维护法律的权威。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最有力的工具,民族地区多处边远山区,因以前教育辐射面难以触及,文盲居多,许多群众完全不懂汉语,只会讲本民族语言,没有法律意识。如,XX的XX县等牧区,群众多信奉佛教,社会秩序主要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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