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厅副厅长在全省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最近年底大家工作都很繁忙,但依然把大家请来召开这个会,主要是理一理全年的工作情况,交流一下一年来的工作体会,同时也为明年执法工作明确一个总体思路。这次会议开得很扎实、内容很丰富、成果很丰硕,达到了预期目的,21个市(州)和4个区(县)都围绕主题作了很好的发言,其中有很多好的经验做法,希望大家相互学习借鉴、共同提高,推动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借此机会,我就监察执法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凝聚思想共识,增强做好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的使命感和紧迫感
第一,加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推进安全生产法治化指明了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进行排查,整治隐患,堵塞漏洞,强化措施;要严格事故调查,严肃责任追究。要审时度势,宽严有度,解决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问题;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打到痛处,让他们真正痛定思痛,痛改前非,有效防止悲剧重演。11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专门就全国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进行集体学习,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决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实施精准治理,监管执法要精准,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因此,我们务必要认真学习、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以守初心、担使命的政治自觉,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坚决杜绝松懈麻痹思想,进一步增强送至主动性和积极性,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第二,加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是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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