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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书记在村级组织换届“一肩挑”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全面推行村主干“一肩挑”,全面一律推进县委备案的党组织书记人选,依法当选村(居)委会主任,绝不允许组织意图人选落选,这是本次村(居)委会换届的底线。刚刚从xx部长汇报的最新情况来看,当前全县仍有不少“非组织意图”人员参选村(居)委会主任,这给完成本届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带来了较大的难度,选情也更加复杂。下面,我从纪委工作层面,给大家讲几点意见。
  第一,要坚守政治意识、主体责任。在前期的走访调研过程中发现,有的乡镇街道在实现村委会换届选举“一肩挑”过程中存在做老好人的问题,部分候选人长期在村里任村主干,但这次不在组织意图人选中,乡镇街道党(工)委碍于情面,没有及时制止其参选,导致局面被动;有的乡镇在“一肩挑”政策没有明确之前,给有意向参选的人员乱许诺,导致现在骑虎难下;有的乡镇街道面对“一肩挑”存在困难时,有畏难情绪,存在等靠要的思想。特别要强调的是,至今还没有一个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或纪委书记向我汇报过相关换届违纪事宜。各乡镇党委作为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的主体,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在换届期间要严格落实上级党委相关工作要求,要结合本地实际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摸清各村(居)换届实现“一肩挑”存的难点,认真分析原因,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面实现村(居)委会“一肩挑”是一项政治任务,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要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第二,要表明政治态度、组织意图。当前,非组织意图人选竞选村(居)委会主任的人员主要有三类,一是非党员候选人;二是非支委的党员候选人;三是支委中非组织意图的候选人。在人员细分的基础上,要对上述人员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劝退和打击。对于参选党员以及非组织意图参选支委,乡镇党委书记要协同乡镇纪委书记以“第一种形态”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提醒,强调组织意图,要求其讲政治、讲党性,严守换届纪律,主动签订退选承诺书。实际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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