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区长在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联席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随着春节的临近,烟花爆竹也将进入销售旺季,为了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烟花爆竹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严防事故发生,就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销售有关安全管理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确保各部门职责落实到位
每年春节期间,各地都有因非法运输、非法销售、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而引发的各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社会影响较大。因此,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要充分认识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紧密结合本部门、本辖区的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精心安排、明确责任、严格履职,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储存、运输、销售、燃放、产品质量等各环节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真正把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坚决防范烟花爆竹事故发生。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大联合监督检查力度
各乡镇(街)、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做好烟花爆竹经营监管工作,特别是要严格落实批发企业和零售经营网点主体责任,深入持续地开展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应急管理部门要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做好全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布点规划数量不得超过去年水平。要加强对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的安全监管。在批发企业监管方面,要检查督促批发企业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和产品流向登记制度,做好销售前烟花爆竹集中出库期间的安全监管工作,坚决杜绝企业超量存储、超员作业、超许可证范围经营和在库房内拆箱分装行为。在零售企业监管方面,要严格准入,按照全区布点规划和相关的法律规定,做好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审批、发放工作。在此基础上,要加强对零售经销网点的安全检查,督促零售经营者严格落实《某某省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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