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背景
派驻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四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中,派驻监督本质上是一种政治监督。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加强派驻机构建设作出统一部署,进行了重大改革,在历史上首次实现了对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的全覆盖。派驻机构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主责主业,监督执纪问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九大以来,随着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对如何使派驻纪检监察组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监督更加有力、运行更加高效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势在必行。为探索建立适应监察体制改革的纪检监察案件查办机制,进一步提高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室和XX镇场纪委办案能力和水平,县纪委监委创新举措、统筹谋划,建立ABC岗协作机制、“室组”联合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等机制,有效整合办案力量、提升办案效率、保证办案质量,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惩处力度,着力解决办案人员力量不足、能力经验欠缺、熟人监督难等问题。
二、主要举措
(一)优化监督体系。201x年,按照上级要求将XX个纪检组优化整合为XX个,并更名为纪检监察组,赋予派驻机构监察职能。202x年,稳步推进派驻(出)机构改革,为提升监督的效力,将派驻纪检监察组增加到XX个,其中综合派驻XX个、单独派驻X个,完成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的交流任职工作。推进派驻工作运行规范化进程,进一步明确副书记主管、班子成员协管、纪检监察室联系的工作机制,完善组建ABC或AB岗协作组,有效整合人员力量,更好发挥派驻机构的职能作用。
(二)健全制度建设。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按照有案必查、违纪必纠的要求,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创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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