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党中央和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审计管理体制改革,习近平同志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全会上指出: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力量,增强审计监督合力。今天,审计工作已涵盖经济社会运动的各领域和各环节,其监督、指导、推动、促进作用正在得到更大的发挥。内审工作必须加强。今年初,审计署出台了《关于内部审计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内部审计的定义及职责范围,也体现出内部审计的作用更加重要。省、XX市和我市政府近年来也相继出台了专门的工作意见,这反映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但客观地讲,我市各部门、单位、乡镇重视程度还不够,内审开展不尽理想,需要进一步加强。下面,为加强我市内部审计工作,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内部审计在审计监督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首先,内部审计既是审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审计的延伸和扩展。《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都明确规定:“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这就从法律层面确立了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属于同一个审计监督体系。国家审计处于这个体系的主导地位,内部审计是国家审计的延伸和扩展。这里面有两层含义我们必须深刻理解:一是这是一个工作开展的执法程序,二是这是法定职责,各单位不可失责。
其次,内部审计可以弥补国家审计覆盖面的不足。尤其在当前,党中央要求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以及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而我市面临的实际情况是,审计力量不足而审计对象多。我市审计机关每年开展XX余项审计项目,只能占被审计对象的一小部分,还有很多应监督的对象游离于审计监督之外,远远不能达到全覆盖的目标要求。而内审机构每年可以发挥其优势,来弥补国家审计覆盖面的不足。如果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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