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是党的生命线。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近期,我通过参加集中学习以及个人自学等方式,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感受很深、收获很多。结合前期学习教育情况,我就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两个方面作一交流发言。
一、认识和体会
《条例》自印发以来,历经4次修订。其中,XXX以来就有3次,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坚定决心、顽强意志、空前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2015年修订《条例》,把分散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中的纪律要求整合起来为“六大纪律”。到201x年,适应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需要,突出纪法协同、纪法衔接,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六大纪律”具体条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再到202x年,本次修订后的《条例》共158条,与201x年版本的《条例》相比,总体框架结构未发生较大变化,变化的地方在于修改76条,新增16条。进一步丰富完善了纪法衔接规定,以及纪律处分后与组织处理的衔接规定,突出从严管理监督与鼓励担当作为相统一。比如,第4条将“执纪执法贯通”纳入党纪处分工作的基本原则;第14条增写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可以合并使用方面的规定。针对具有党员身份的公职人员既违纪又违法的,新增第28条明确要求做到党纪政务等处分相匹配。一次又一次地“勾缝填充”让《条例》覆盖得更严实,通过对新旧《条例》的对照学习,我总的感受是越来越严、越来越细、越来越全。
(一)关于政治纪律
在党的全部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根据最新修订的《条例》,第二编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是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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