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同志们:
“法治”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标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要率先突破,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x-2025年)》则将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进一步具体化,并为法治政府型构了建设路线图,为基层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明确指引。近年来,我县在法治政府建设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引领,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纵深发展,取得一定成效。根据会议安排,下面作简要交流发言。
不足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进一步明确基层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要求
基层政府居于行政链条的终端,是国家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的最终执行者,是连接国家和群众的桥梁,为了使基层法治政府建设可量化、可证明、可比较,确定基层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方面显得尤为必要,其可结合基层工作特征,参考《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2x年版)》(以下简称《体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x-2025年)》(以下简称《纲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等确定。
(一)决策方面: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决策是行政的起点,规范决策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开端,直接关系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的实现。《意见》指出要提高市县政府依法决策水平。《纲要》则明确要求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效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依法制定市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并予以公开。依法决策是建设法治政府的迫切需要遵循行政法定决策程序是健全决策机制、控制决策风险,提高决策质量的重大举措。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包括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落实依法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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