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总结交流经验,分析存在问题,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推动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为实现林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目标提供有力支撑。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也是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有效途径。
(一)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要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统筹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林业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集体林是我国森林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利于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参与林业生态建设的积极性,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提高森林质量,增强森林生态功能,为建设美丽中国、推动绿色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是重点,生态宜居是关键。林业具有生态、经济、社会等多种功能,在乡村振兴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利于释放林地资源潜力,发展特色林业产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村经济繁荣;有利于加强农村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三)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林业现代化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国林业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传统林业发展方式已经难以适应新时代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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