矢志不渝检察情 一片丹心照检徽——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处长先进事迹
杨露萍同志,现任侦查监督处处长。从事检察工作25年来,她凭着对国家法律的无限忠诚,对检察事业的执着追求,在进取中拼搏,在奉献中尽职,赢得了广泛赞誉。
爱岗敬业,她是“模范者”
杨露萍同志视检察事业为生命,视服务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为己任,以强烈的事业感和责任心,在检察战线上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以实际行动赢得了党和人民的信赖与肯定。她带领的侦查监督队伍不仅要挑起全市各类案件的审查逮捕和对执法机关的监督重担,而且要充当全市综合治理工作先行者的角色,因此她经常加班加点,牺牲节假日或休息时间。由于忙于工作,导致她身体不适两次入院进行手术治疗,但即使是在病休期间她也一直在关心、安排侦查监督部门的各项工作,病休期还未结束就重新返回到自己的工作岗位。“把优秀当成一种习惯”是她的座右铭,正是凭借这种工作态度,她勤奋励志,恪尽职守,精益求精,她和她带领的侦查监督处连创佳绩。她先后入选“全省检察业务尖子”、“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人才库”;20xx年1、2月,又先后被评为“江西省十佳女检察官”、“江西省三八红旗手”。她所在的侦查监督处连续四年获得抚州市“巾帼文明示范岗”、“三八红旗集体”、“巾帼文明岗”、“十大巾帼文明岗”的荣誉,20xx年再次荣获江西省“巾帼文明岗”称号。
锐意进取,她是“创新者”
在日常工作中,杨露萍同志始终注重把创新发展作为动力,积极探索工作中的新思路、新机制、新途径,开创了侦查监督工作全省四项“之最”。最先开展“不捕双向说理”工作,积极尝试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刑事和解方式,把化解矛盾、保障权益、促进和谐融入审查逮捕工作全过程;最先探索对公安派出所常态监督工作,她率领全市侦查监督部门对公安派出所的侦查活动进行常态监督,健全了日常检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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